人类去哪儿啦IP属地:甘肃·嘉峪关 发布于15分钟前
但值得注(zhu)意的(🐷)是,南都(🐚)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(shi)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(🔻)公(🏒)(gong)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(zuo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(hao)几千家(🍢)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(🐃)(ji)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(💭)来由鸟人公司向(💔)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🌧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(shi)音集(🎴)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(💃)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(niao)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(🐒)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(bi)然是(shi)向鸟人公司交(📱)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(❤)利用职务之便为其(👡)个人公(gong)司谋取(qu)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(ren)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(le)电视作品的侵(qin)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(✋)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ji)协还是鸟(niao)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(yi)案件(🈸)中(🚑)也有所体现:上述(🏷)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(🃏)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(xie)会;本案中(🚮)鸟人公司仅为(💃)《好歌天(tian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(🏮)(ren)及(🍡)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(🧓)的著(zhe)作权无证据(ju)证实。